福大材学〔2018〕14号
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优秀大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港澳宝典大全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2018届全日制毕业生,评选人数不高于毕业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进步,品行优良,积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及社会实践、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活动,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良好。
3.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补考科目,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获得规定的总学分,各门课程和实践环节的综合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50%。
4.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在港澳宝典大全认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二类”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本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
5.在基本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曾获重大奖项或科研上有突出成绩,
经学院推荐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可以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二)本科生
1.同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条件1。
2.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及社会实践、艺术体育、社会公益活动;体育达标,身心健康;生活朴素大方。
3.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
4.成绩优秀,没有重修、补考科目,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专业前20%。
5.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引领思想道德建设的学生,或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学生经学院推荐并报学校审核批准,可以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工作安排
(一)评选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报名,也可由所在班级、学院推荐;经学院研究批准。
(二)评选时间
自荐或推荐时间为6月4日至6月6日;学院审核及网络公示时间为6月7日至6月11日。
(三)材料上报
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申请者应填写《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填报《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汇总表(本科生)》(电子版、纸质版)后一并上报院学工组。以上打印及复印材料采用A4纸张。
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申请者填写《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成绩单复印件、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填报《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版、纸质版)后一并上报院学工组。以上打印及复印材料采用A4纸张。
四、相关要求
(一)各班级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已发证书的将予追回。
附件(附于通知文末):
1.《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审批表》
2.《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汇总表(本科生)》
3.《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4.《材料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报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中共港澳宝典大全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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