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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推荐2016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自然科学类)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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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5〕84号)精神,现将我校自然科学类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新世纪优秀人才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闽教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校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申报本计划的教师不宜再申报2016年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闽教科〔2010〕14号、闽教科〔2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应结合本校科学研究、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的教师,不再申报本计划。申报本计划的教师不宜再申报2016年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各单位可分别推荐新世纪优秀人才和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各1名。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各学院应于1月6前将《2016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016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申请书》等纸质资料各一式三份报送校科技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22865521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9室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2016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3.《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申请书》

4.《2016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

5. 闽教科〔2010〕14号文

6. 闽教科〔2011〕9号文

7. 闽教科〔2011〕10号文

                                              校科技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