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教师、学生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应当具有良好的文化、科学氛围,具有文明、整洁、安全、环保的环境。为此制定本守则。
一、实验前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步骤,了解实验方法、基本原理和仪器操作步骤。写好预习报告,无预习者不得做实验。
二、遵守实验室秩序,提前5 分钟进实验室。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更动实验操作步骤。
四、保持实验室肃静,细心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索,详细记录,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学风。
五、进实验室应穿实验服,化学操作时应戴防护镜(或近视眼镜),不得穿露肤凉鞋、拖鞋、短裤或裙子进入实验室,披肩发要扎起来。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和抽烟。
六、爱护公物,公用物品用毕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七、保持实验室文明卫生,清理干净实验室台面和地面,恢复实验前状态;检查并关闭所有水,电,气开关。仪器类实验应登记仪器使用情况,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并准时递交,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须返回重做。
九、严格遵守港澳宝典大全和材料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实验室管理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赔偿。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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