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学〔2018〕6号
各系、年级、班级、团支部:
为了做好2018年“厦航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航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对象: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在读四年级本科生,学院推荐2名人选参加校级差额评选。
2.奖励标准:每生奖励4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参评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20%,研究生参评前一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40%以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活动。
5.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参评当年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科研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前一年内未获得其它大额奖、助学金(单项4000元及以上)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大易班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港澳宝典大全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初审。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初审,推荐本院受助学生名单,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公示。
二、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的学生、教师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评奖资格。
2.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择优评选。
三、材料报送
请有关年级于4月8日前将纸质版的《港澳宝典大全厦航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宝典大全厦航奖学金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年学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学院学工办(嘉锡楼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
附件:
1.港澳宝典大全厦航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宝典大全厦航奖学金汇总表
港澳宝典大全
2018年4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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