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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9-13
浏览量:

学〔2018〕21 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系、年级、班级、团支部

根据《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8〕2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1.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二、奖励对象及名额

学院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四年级、研究生三年级,2018年奖励名额1名(本科或者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近三年内已获得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的学生望不再重复申报。

(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推荐、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审定,可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

四、评选原则

1.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申请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生的获奖资格。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的学生,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人选,每个学院仅限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

2.学生申报。学院推荐人选登陆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www.bsef.baosteel.co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用户登录名:00119A,密码fzdx119),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并网上在线正反面打印《评审表》。

3.学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人选。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审批。

六、材料报送

请各年级于9月21日前将《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正反面网上打印,一式两份)、彩色免冠2寸近照一张、曾获各类奖项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学院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院学工办(嘉锡楼308办公室),《评审表》、《2018年度港澳宝典大全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各年级需对评审表、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的一致性与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出现不一致,将取消参评机会。

附件:《2018年度港澳宝典大全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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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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