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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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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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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2018〕27 号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年级、班级、团支部

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兴业银行今年将继续在我校设立“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上学资金困难问题。为了做好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我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人民币,共2名。

二、评选条件

1.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2. 思想积极上进,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志愿者和公益活动;

3.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学习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40%;

4.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5.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者或在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奖者予以预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不允申请;

2.上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

3.生活不节俭,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4.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5.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福大易班(http://yiban.fzu.edu.cn/),填写并递交《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社区志愿服务时长认定表》。

2.学院审核。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登录港澳宝典大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学院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上报省慈善总会、兴业银行审批。

5.助学金发放。发放仪式上福建省慈善总会统一向学生发放兴业银行银联卡。

四、评选要求

1.各年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和民主评议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助学。

2.大一新生参评者,《申请表》中“学习成绩”一栏填写高考成绩。

3.受助学生于次年5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汇报本学年学习和思想情况,学校汇总后送省慈善总会备案。

4.同等条件下,生源地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贫困村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户和居住地为老、少、边、岛地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予以重点考虑。已接受企业或其它机构捐助的同一个学生不重复资助。

五、材料报送

年级10月29上午11点前将《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时统一按原件尺寸,不可放大或缩小)、《社区志愿服务时长认定表》(生活区9#易班工作站打印)、《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一式三份)、已有卡学生登记《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一式两份),未有卡学生登记《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交易金额为0,电话必须为学生本人的电话号码)汇总后院学工组办公室(院办308,并将《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和《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

附件:

1.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2.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3.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

4.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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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26

附件下载:

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材学〔2018〕27 号).doc


1 附件1: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docx


2 附件3:2018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xls


3 附件4:兴业银行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xlsx


4 附件5: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