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我院复试工作本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我院2014级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如下: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上午8:30-下午16:30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原件(应届生应交验印有注册章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交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2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蓝色公章);政审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留在自己手上,不用交到学院,体检时使用);及复试费30元整到学院办公室(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嘉锡楼北楼301室)报到。经查验以上证件属实后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所有上交的复印件上均须考生本人签名,并注明本人已核。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含实验动手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复试方式分笔试、口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三种。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包括实验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采用口试的方式进行,专业外语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专业知识测试的考试科目为:《材料分析方法》、《高分子化学》、《材料工程基础》。复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港澳宝典大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生只需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和知识结构任选一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4)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申诉电话:22866532 梁老师
政审表/attach/2015/05/04/117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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