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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宝典大全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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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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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材委[2015]4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导师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导师的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我院班主任、导师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导师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导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条例》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院兼职班主任、导师。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导师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学院党委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班主任、导师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导师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院党委考核、辅导员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中学生评议占40%,相关辅导员评议占10%,班主任、导师自评占20%,学院党委考核占30%。

五、考核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每年的9月完成考核工作。

 1、个人总结及自评:班主任、导师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向学院党委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并根据《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表》进行自评。

2、学生评议:考核小组组织班主任、导师所带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对班主任、导师的工作进行测评。

3、辅导员评议:由班主任、导师所带学生年级辅导员根据《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表》对班主任、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4、学院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牵头的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材料学院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考核为优秀者,学院将授予“优秀班主任、导师”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七、本办法由材料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港澳宝典大全委员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1.材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材料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

       3.材料学院班主任工作自评表

       4.材料学院导师工作考核表

       5.材料学院导师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

       6.材料学院导师工作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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