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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转发《福建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5-12-01
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申报。

具体的申报要求,请参照国家科技部网http://service.most.gov.cn;通知(通告栏)中的说明,及各领域的《申报指南》。

学校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注册

 1、在国家科技部申报中心已注册的申报人员,无需再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的注册。

 2、首次申报科技部项目的未注册申报人员,需到校科技处注册(地点北楼东313室),其中:申请“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领域的申报 项目负责人注册时间截止在2015年12月7日,申报其他领域的项目负责人注册时间截止在12月25日。

 二、各项目的申报时间节点: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11日17:00)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 (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4、新能源汽车 (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6七大农作物育种(网络提交截止在2015年12月28日17:00)

三、报送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提交后,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项目建议书》。

     1、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议书》(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报校科技处,学校盖章后,寄送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项目建议书通过形式审查后,参加初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进入复评的项目;进入复评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20日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进入复评的项目申报书通过形式审查后,参加网络视频评审。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2、申报除“干细胞及转化研究”专项外,其他各专项于2016年1月3日前,(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项目申报书》报校科技处,学校盖章后,按领域(或专项)报送。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525;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点:校行政北楼东313室

附:

1、福建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校 科 技 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