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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关于我校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高校产学合作、引导性项目和对外合项目的结题和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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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将校科技处《关于我校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高校产学合作、引导性项目和对外合项目的结题和填报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相关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项目的管理要求,承担的科技厅项目在每个执行年度,应在福建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该项目年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工作安排,请承担科技厅项目(包括2017年度完成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以申报用户进入网上填报《2017年度执行情况表》网上提交给学院,学校审核后网上提交校科技处。

        二、我校承担福建省科技厅高校产学、引导性和对外合作项目中于2018年3月份以前到期的项目,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的验收结题工作。特别:对于到期和超期项目应督促项目进行验收;未到期项目,但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结题的项目,应在该项目到期日期提前3个月提出延期报告(会影你单位以后申报项目),并且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年终项目结题和填报工作,以确保我单位申报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不受影响。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085.邮箱:[email protected].


院办

2017年11月1日